「不是你不好,是我們的體系不適合,就請你做到今天吧。」
「公司最近營運狀況不好,你就做到今天吧。」
週五下班前,主管突然把你叫進小房間,告知你就做到這天。這一刻,你的腦袋可能一片空白。恐懼、憤怒、不知所措湧上心頭。你擔心下個月的房貸車貸怎麼辦?擔心下一份工作在哪裡?這時候,主管遞過來一張紙,說:「大家也算好聚好散,你簽這張『自願離職單』,我們手續比較好辦,對你以後找工作也比較好看。」
停!絕對不要簽那張紙!
這是職場上最可怕的陷阱,一旦你簽下「自願離職」,你將瞬間失去領取資遣費(俗稱遣散費)的資格,更慘的是,你連向政府申請失業補助的權利都會一併喪失。被公司資遣(Layoff)雖然痛苦,但法律賦予了「非自願離職」勞工多重保障。你需要做的是冷靜下來,拿出計算機,確認雇主有沒有把該給你的錢一毛不少地吐出來。
這篇文章將教你如何守住你的資遣費,以及如何爭取那張最重要的「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第一步:確認是「資遣」還是「開除」?
在談錢之前,要先確認雇主是用什麼理由叫你離職,因為這將決定了你有沒有錢拿。
資遣(有錢拿): 通常是因為公司業務緊縮、虧損、業務性質變更,或是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勞基法第 11 條)。這種情況下,你有權利拿資遣費,也有權利拿非自願離職證明。
開除(沒錢拿): 這是指懲戒性解僱(勞基法第 12 條)。例如你無故曠職三天、打架滋事、嚴重違反工作規則。如果是因為你犯大錯被趕走,雇主是不需要付資遣費的。
*注意:很多惡老闆明明是要裁員(資遣),卻故意找碴說你表現不好要「開除」你,藉此省下資遣費。如果你不服氣,這就是標準的勞資爭議,請務必蒐證向勞工局申訴。
三筆救命錢:資遣費、預告工資、失業補助
離職最令人擔心的是經濟來源的中斷,或許身上仍舊有西許存款可以度日,但沒有持續的穩定進帳將會讓人惶恐不安,所以當確定是非自願離職後,你要開始盤點你可以拿到哪些錢。
1. 資遣費(Severance Pay)
簡單來說,這可以認為是老闆要給你的分手費,那現在大部分人都適用「勞退新制」(2005 年 7 月 1 日以後入職)。
遣散費計算公式:每滿 1 年年資,發給 0.5 個月的平均工資。未滿 1 年者,依比例計算。最高發給 6 個月。
舉例:你的月薪(平均工資)是 40,000 元,你在這家公司工作了 3 年。那資遣費就會是 = 40,000 元 x 3 年 x 0.5 = 60,000 元。
2. 預告工資(Notice Pay)
老闆不能叫你今天走就今天走,除非他付錢叫你滾蛋。依據勞基法,解僱也需要「預告期」(跟離職預告一樣):
3 個月~1 年:10 天前通知。
1 年~3 年:20 天前通知。
3 年以上:30 天前通知。
所以如果老闆說:「我不想再看到你了,你今天就走。」可以!但他必須把你該有的預告天數換成薪水給你,這就叫「預告工資」。舉例:你年資 3 年(預告期 30 天),老闆叫你當天滾蛋。他除了要給資遣費,還要多給你 30 天的薪水(預告工資)。
3. 失業補助(Unemployment Benefits)
跟老闆討完資遣費和預告工資,只能支撐短短一段時間的經濟狀況,長期來看的話可以說是杯水車薪,那這時候就可以開始尋求政府的資源。勞保單位對於「非自願離職」的勞工,其實有相當多的資源和資助,只要你是非自願離職,且在離職前 3 年內「就業保險」年資滿 1 年,你就可以去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失業補助(失業給付)。
金額:離職前 6 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 60%。
期限: 最長可領 6 個月。如果你有扶養眷屬(無工作配偶、未成年子女),還可以加給,最高領到 80%。這筆錢非常重要,能支撐你找工作期間的生活開銷,但前提是你手裡必須握有那張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最大的陷阱!老闆叫你簽「自願離職書」
許多老闆會欺騙第一次出社會的小白,要求他們在被資遣時簽下「自願離職」書,那為什麼老闆要騙你簽「自願離職」?
省錢:省下好幾萬的資遣費。
省麻煩:公司如果大量資遣員工,會被主管機關盯上,還要寫通報。
話術攻擊:「被資遣很難聽,會留下紀錄,別的公司不敢用你。」
請不要相信這種鬼話!被資遣在法律上只是代表這份工作不適合你,或是公司經營不善,並不代表你有道德瑕疵。在個人的勞保紀錄上,新的公司是看不到你上一份工作是怎麼離職的(除非你自己說)。 反之,如果你簽了「自願離職」,你就拿不到資遣費,去就業服務站申請失業補助時也會被退件(因為你是「自願」走的)。瞬間損失幾十萬,這才是真的對不起自己。
所以當老闆拿出離職單叫你簽,請堅定拒絕:「我是配合公司政策離開,屬於非自願離職,請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並依照勞基法計算資遣費給我。我不會簽署自願離職文件。」
還在職時的權利?什麼是謀職假?
如果你接到了解僱通知,但還在預告期間內(還要上一陣子班),你有權利請「謀職假」。就是公司預告要把你炒了,但在預告期間內公司必須要提供給你一定天數的假去找工作。
天數:每週最多 2 天。
薪水:薪水照領(有薪假)。
這兩天你可以名正言順地出去面試找工作,老闆不能拒絕,也不能扣薪水。這是讓你無縫接軌下一份工作的法定權利。
離職前特休沒休完怎麼辦?
跟自願離職一樣,不管你是被資遣還是被開除,只要勞動契約終止,所有「應休而未休」的特別休假(特休),雇主都必須折算成工資發給你。遣散費計算時,記得把這筆帳也算進去。很多勞工在混亂中都忘了這筆錢,白白送給了公司。(延伸閱讀:提離職老闆不准怎麼辦?離職預告期要多久?用 Line 辭職算數嗎?2026 離職自保大全!)
不想給錢?老闆裝死不給錢怎麼辦?
如果你堅持不簽自願離職,老闆就翻臉說:「那我不給你非自願離職證明,資遣費你也別想拿。」這時候該怎麼辦?
蒐證:錄音錄影老闆說要資遣你的對話,或是保留 Line 的解僱通知訊息。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工局(處)申請調解。
申請失業補助(暫時):如果老闆死不開證明,你可以拿著「勞資爭議調解受理單」先去就業服務站申請失業補助。雖然手續比較麻煩,但政府有機制可以協助你。
在調解會上,調解委員通常會站在勞工這邊。因為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的法律規定非常明確,雇主很難賴掉。若雇主仍不配合,將面臨高額罰款。被資遣不是你的錯,這只是職涯中的一個轉折點。把該拿的錢(資遣費、預告工資、特休折現、失業補助)全部拿好拿滿,這才是對自己最大的保障。
放寬心|常見問題 FAQ
Q1:我還在試用期被資遣,有資遣費嗎?
有!
雖然試用期沒有明文寫在勞基法,但在實務上,試用期解僱仍屬於資遣的一種(勞基法第 11 條)。老闆依然要依照你的工作天數比例計算資遣費給你(雖然金額可能不多),並且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你一樣可以去申請失業補助,別讓老闆用「試用期沒過」就想打發你。(但失業補助的申請,有其相關的條件限制,這部分請參考各機關單位的說明)
Q2:公司說因為我「績效不佳」所以要開除我,不給資遣費,這樣合法嗎?
通常不合法。
「績效不佳」通常屬於「不能勝任工作」(勞基法第 11 條),這是要付資遣費的! 除非是你「故意」擺爛、違反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例如連續曠職、破壞機器),老闆才能用第 12 條「懲戒性解僱」不給錢。如果只是單純業績沒達標或能力不足,那是資遣,不是開除。遇到這種勞資爭議,請務必申訴爭取權益。
Q3:老闆說可以給我資遣費,但不能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因為會影響公司聲譽?
這是違法的,堅持要拿證明。
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是雇主的法定義務,跟公司聲譽無關。老闆這樣說通常只是不想讓政府知道他在裁員。如果沒有這張證明,你就領不到 6 個月 60% 的失業補助,這損失非常巨大。如果老闆堅持不開,你可以請勞工局介入開罰,甚至直接由主管機關發給你證明。
失業不可怕,沒拿到錢才可怕。放寬心平台陪你度過職場寒冬
放寬心,拿著這筆錢,下一份工作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