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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被狗咬傷怎麼辦?飼主說「牠平常很乖」就不賠?狗咬人提告求償與醫藥費計算

文章封面

 

晚飯後到公園散步,或是騎車經過巷口,突然一隻沒牽繩的狗衝出來,狠狠地往你的小腿咬了一口,你痛得大叫,鮮血直流。這時候狗主人慢吞吞地走過來,不但沒道歉,還一臉無辜地說:「哎唷,牠平常很乖都不會咬人的,是不是你動作太大嚇到牠?」

 

在台灣,狗咬人或寵物攻擊事件層出不窮,雖然有規範說帶狗外出一定要牽繩,除了保護路人以外,也是保護寵物本身,但很多飼主缺乏公德心,遛狗不牽繩,出事了才來檢討被害人,面對這種寵物糾紛,如果你只會生悶氣或私下拿點藥費了事,往往會吃大虧。

 

別讓你的善良被濫用。法律對於「動物占有人」(飼主)有非常嚴格的規範,不管牠平常多乖,只要牠咬傷了你,飼主就必須負起法律責任,這篇文章將教你被咬傷後的黃金處理三步驟,以及如何透過「過失傷害」的刑事壓力,讓飼主乖乖付出合理的醫療費與賠償責任。

 


 

被咬當下的黃金 SOP:別急著去醫院

 

很多人被咬當下因為太痛、太驚慌,只想著趕快去醫院包紮,結果忘了留證據,導致後來找不到狗主人,或者對方死不承認,如果在生命沒有遭受到急迫危險,或是仍舊可以自理的狀況下,請執行以下步驟;若是傷勢嚴重,請儘速撥打 119。

 

1.攔住飼主,立刻報警:

 

不要讓飼主離開,並立刻撥打 110 報警。警察到場雖然不能幫你抓狗,但會留下「報案紀錄」,並確認飼主的身分。這是日後提告最重要的證據,如果飼主趁亂跑掉,記下他的特徵或狗的品種,請警察調閱路口監視器。

 

2. 拍照蒐證

 

拍下你的傷口(流血、紅腫)、咬你的狗、現場環境(有無監視器),以及最重要的「對方有沒有牽繩」。如果對方沒牽繩,或是放任狗在外面亂跑,這直接違反了動保法與牽繩規定,是對方有過失的鐵證。

 

3. 就醫驗傷

 

去醫院處理傷口,並施打破傷風或狂犬病疫苗。記得請醫生開立「乙種診斷證明書」,上面要清楚寫出「遭犬咬傷」及傷勢部位。所有的掛號費、藥費收據都要留好,這是未來計算醫療費的依據。

 


 

飼主的兩大法律責任:刑法與民法

 

1. 刑事責任:過失傷害罪

 

只要你有受傷(哪怕只是破皮瘀青),而飼主因為沒有把狗管好(例如沒牽繩、沒戴嘴套),導致狗衝出來咬人,這就構成了刑法第 284 條的「過失傷害罪」。

 

怎麼告?拿著診斷證明書到派出所,直接對飼主提告。

 

優勢:這是「以刑逼民」的最佳手段。因為過失傷害會有前科,還會被判拘役或罰金(繳給國庫)。大部分飼主為了不想背前科、不想跑法院,會在偵查階段積極找你和解,這時候你談判賠償責任的籌碼就大很多。

 

時效:必須在受傷後 6 個月內提告。

 

 

2. 民事責任:絕對賠償責任

 

依據民法第 190 條:「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條法律非常霸道,它採「推定過失」原則。意思就是只要狗咬人,法律就先推定是飼主的錯。除非飼主能證明他「已經盡了相當的注意義務」(例如有牽繩、有戴嘴套、有關籠),狗還是失控(例如被雷聲嚇到掙脫),他才能免責;但實務上,只要是狗咬人,飼主幾乎很難證明自己完全沒過失。所以那句「牠平常很乖」在法庭上是完全無效的廢話。

 

 

3. 行政責任:動保法罰款

 

如果對方出門沒牽繩,你還可以向當地的動保處檢舉。依據《動物保護法》及各縣市自治條例,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牽繩規定),可處新台幣 2,000 元至 10,000 元罰鍰。如果是具攻擊性的犬隻(如比特犬)沒戴嘴套,罰得更重。

 


 

賠償金額怎麼算?不只是醫藥費

 

很多受害者在談和解時,只要求對方付急診掛號費,這樣其實虧大了。一份完整的寵物糾紛求償清單,應該包含以下項目:

 

醫療費(實報實銷):掛號費、藥費、疫苗費、之後除疤雷射的費用(需醫生證明有必要)、回診的交通費。

 

工作損失:如果因為手被咬傷無法工作,或者需要請假回診。依據你的薪資證明 x 請假天數,要求對方賠償。

 

財物損失:褲子被咬破、手機摔壞、眼鏡掉落破損。這些都可以列入求償。

 

精神慰撫金(精神賠償):這是最重要的一塊。被狗咬傷的驚嚇、對狗產生的恐懼(創傷後壓力)、傷口疼痛造成的失眠。你可以依據傷勢輕重與雙方社經地位,要求一筆精神賠償。通常輕傷可能在幾千到幾萬元,若有嚴重疤痕或功能受損,金額會更高。

 


 

對方辯解「是你嚇到狗」怎麼辦?

 

在調解庭上,最常聽到的辯解就是:「是他在那邊揮手/跑步/大叫,才會嚇到我的狗。」飼主試圖用這招來主張「與有過失」,想少賠一點。

 

這時候,請堅定你的立場,法律對於飼主的要求是「管束義務」。就算路人動作大一點,你的狗也不應該失控咬人,除非你能證明受害者是「故意」去挑釁、攻擊狗(例如拿石頭丟狗),否則單純的跑步、路過,絕對不能成為狗咬人的藉口,如果對方堅持不賠,請直接讓法院判決,法官通常對於沒牽繩的飼主非常嚴格,不會輕易採信這種推卸責任的說詞。

 


 

特殊情況:被流浪狗咬,找誰賠?

 

這是一個法律上的難題。如果是真正的無主流浪狗,你確實找不到人賠(申請國家賠償難度極高)。但是!很多流浪狗其實是有「餵養人」的,如果某個人長期、固定在餵養這隻流浪狗,甚至會讓狗跟著他走、幫狗取名字,這在司法實務上,這個人可能會被認定為「實質飼主」或「管領人」。

 

過去就有判例,長期餵養流浪狗的愛心媽媽,因為狗咬傷路人,被法院判決需負起過失傷害與賠償責任。所以,如果你被社區的「半流浪狗」咬傷,記得蒐集對方餵食的證據(錄影、證人),你依然有機會求償。

 

但這就會延伸一個殘酷的事實,長期餵養的愛媽愛爸會因為這樣的風險存在,進而無法也不敢去餵養流浪狗,讓這些流浪狗只能獨自在街頭生存;雖說餵養流浪狗的議題長久以來都是社會、法律學界的爭議點,究竟該如何處置?該如何協助?這部分就仰賴各界學者與政府合作,期許可以讓這些小生命也能獲得妥善的對待。

 


 

給飼主的建議:別讓愛犬害你變被告

 

如果你是養狗的人,看到這裡應該也會怕。要避免寵物糾紛,最好的方法就是遵守牽繩規定。不管你的狗多小、多乖、多聽話,出門一定要牽繩。這條繩子不只是保護路人,也是保護你的狗(避免衝到馬路上被車撞)。 萬一真的不幸發生狗咬人意外,請展現誠意:

 

⦿ 立刻把狗控制住

⦿ 主動關心傷勢,陪同就醫

⦿ 積極談和解,避免背上刑事前科。

 


 

放寬心|常見問題

 

Q1:我被對方的狗嚇到摔車,但是狗沒有咬我,這樣也能告嗎?

 

可以!

 

雖然沒有「咬傷」,但因為狗的追逐或衝出導致你摔車受傷,這兩者之間有「因果關係」,飼主依然違反了管束義務,構成過失傷害。重點在於你要能證明「是這隻狗害我摔車的」,所以行車紀錄器或路口監視器非常重要。

 

 

Q2:對方願意賠醫藥費,但拒絕賠償精神損失,我該堅持嗎?

 

看金額與傷勢。

 

如果傷勢很輕(小破皮),醫藥費幾百塊,對方願意賠個幾千塊紅包和解,或許可以考慮接受,省去跑法院的時間成本;但如果傷口較深、有留疤風險,或是對方態度惡劣,你就應該堅持要求精神慰撫金。你可以申請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由調解委員來幫你們搓合一個合理的數字。

 

 

Q3:我的狗跟別人的狗互咬,結果對方被我的狗咬傷,我也要賠嗎?

 

可能要賠,但金額可以打折。

 

這屬於「互毆」的概念。如果對方也沒牽繩,放任狗來攻擊你的狗,導致你的狗反擊咬傷人,雖然你可能還是有責任(沒把狗拉好),但對方「與有過失」的比例很高。法官在判決賠償責任時,會大幅減輕你的賠償金額,甚至可能判對方也要賠償你家狗狗受傷的醫療費。

 


 

別讓愛犬成為鄰居眼中的惡霸,也別讓自己的傷口白白流血。

放寬心,當個負責任的飼主,也當個懂法律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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