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公司最近營運調整,你做到今天就好,明天不用來了。」 週五下班前,老闆或主管把你叫進會議室,本來以為是升職加薪,結果是叫你滾蛋?你腦中一片空白,還沒來得及反應,對方就拿出一張紙說:「來,這張離職單簽一簽,大家好聚好散。」此刻的你一片慌亂,沒了工作房貸車貸怎麼辦?老闆這樣臨時趕人合法嗎?我可以拿多少錢? 請注意!這時候你的每一個動作,都關係到你能不能拿到幾萬甚至幾十萬的賠償金!
謹記!千萬不要隨便簽名!尤其是那張寫著「自願離職」的文件絕對不能簽!這已經不是單純離職、請辭,而是一場標準的勞資糾紛,面對突如其來的被資遣,你絕對不是無助的待宰羔羊。你有權要求資遣費計算、領取預告工資,以及最重要的非自願離職證明以便進行失業補助申請。
放寬心將帶你一步步拆解被資遣後的自救 SOP,教你如何進行蒐證、計算求償金額,以及當老闆違法解雇時,如何透過勞動局申訴或提告流程來捍衛你的法律權益。
冷靜!拒簽「自願離職書」的陷阱!
當老闆說要資遣你時,為什麼還要逼你簽「自願離職申請書」? 因為一旦你簽了「自願」,在法律上就代表是你「自己不想做了」,老闆就不用付資遣費,你也拿不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更無法去申請失業補助,這是一張讓你權益全失的賣身契。
什麼是「非自願離職證明」?為什麼它很重要?
非自願離職證明是你向政府申請失業補助申請(失業給付)的唯一門票。 依據就業保險法,只要你是被資遣、公司倒閉、遷廠等原因導致失業,雇主就有義務開立這張證明給你。
⦿ 用途:憑此證明,你可以領取長達 6 個月、投保薪資 60% 的失業給付。
⦿ 權益受損: 如果老闆騙你簽了自願離職,你就無法申請這筆救命錢。
遇到逼簽怎麼辦?蒐證技巧?
如果老闆威脅:「不簽就會讓你在業界混不下去」或「不簽就不給薪水」,請立刻啟動蒐證模式。
⦿ 錄音:開啟手機錄音,這是未來打官司或勞資糾紛調解時最強的證據效力。
⦿ 拒絕簽名:堅定拒絕,並表示:「我願意繼續工作,是公司片面終止契約。」
⦿ 寄發存證信函:很多人問存證信函怎麼寫?你可以在信中聲明:「本人並無離職意願,係遭公司違法解雇,要求公司恢復工作或依法給付資遣費。」這在法律途徑上代表你已盡到告知義務。
算錢時間!資遣費與預告工資該如何計算?
確認是被資遣後,接下來就是算帳。老闆除了要給你當月薪水,還欠你兩筆大錢,分別是「資遣費與預告工資」
◎ 資遣費計算(新制)
現在大部分勞工都適用勞退新制。資遣費計算公式如下:
⦿ 公式:每工作滿 1 年,發給 0.5 個月之平均工資(最高發給 6 個月)。
⦿ 舉例: 你的月薪(平均工資)是 40,000 元,工作了 3 年。
資遣費 = 40,000 × 3 × 0.5 = 60,000 元。
未滿一年的畸零月數,則依比例計算。 如果你不確定算得對不對,或懷疑老闆高薪低報導致資遣費縮水,建議預約放寬心法律諮詢,由線上律師幫你精算準確的求償金額。
◎ 預告工資(老闆叫你明天不用來?)
勞基法規定,老闆要資遣員工,必須提前通知(預告期):
⦿ 工作 3 個月 ~ 1 年:提前 10 天預告
⦿ 工作 1 年 ~ 3 年:提前 20 天預告
⦿ 工作 3 年以上:提前 30 天預告
如果老闆說:「你做到今天就好,明天不用來!」(沒有提前預告),那他必須把「預告期間」的薪水直接折現給你,這就是預告工資。
例子:你做滿 3 年,老闆沒預告就趕你走。他除了資遣費,還要多給你 30 天的預告工資(約等於一個月薪水)。
別忘了你的假!謀職假與特休折現
在被資遣的預告期間內,你還有一項特殊的法律權益叫做「謀職假」。
⦿ 定義:為了找下一份工作,你可以請假外出面試。
⦿ 天數:每週最多 2 天,請假期間照領薪水。
⦿ 特休折現:如果你還有沒休完的特休假(年假),在離職時,雇主必須換成現金發給你。
這也是勞資糾紛中常被忽略的一塊。如果老闆拒絕給謀職假或不給特休費,記得將這些都列入你的求償金額清單中,或在勞動局申訴時一併提出。
老闆是違法解雇嗎?確認僱傭關係之訴
有些老闆不想付資遣費,會編造理由說:「你工作表現不佳」、「你不適任」,試圖用勞基法第 11 條第 5 款資遣你;甚至更惡劣的用第 12 條「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開除你(懲戒解雇),連一毛錢都不給!這時候,你需要判斷這是不是違法解雇。
⦿ 解雇最後手段性原則:老闆不能隨便說你不適任就資遣,他必須證明有給你改善機會(如輔導計畫、教育訓練),但你仍無法勝任,才能資遣。如果老闆拿不出績效考核紀錄,或只是口頭說說,這在法律途徑上通常會被判定為違法解雇。
遇到違法解雇怎麼提告?
你可以選擇兩條路:
⦿ 我要錢(資遣費):向法院提告請求給付資遣費、預告工資及非自願離職證明。
⦿ 我要工作(確認僱傭關係):如果你覺得這份工作很重要,或者想爭取更多談判籌碼,可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訴訟。
在打官司期間,因為是老闆違法拒絕你上班,所以這段期間(可能長達一年)的薪水,老闆都要照付給你!這往往是讓雇主願意和解並支付高額賠償金的最大壓力來源,不確定該選哪條路?這涉及複雜的訴訟策略。建議尋求法律諮詢推薦,讓放寬心的線上律師為你分析勝算。
蒐證與提告流程?如何打贏勞資官司?
不管是走勞動局申訴調解,還是上法院打官司,證據是決勝關鍵!請務必做好以下蒐證工作:
⦿ 保存所有對話:Line截圖、Email、簡訊。特別是老闆叫你走的那段對話。
⦿ 出勤與薪資紀錄:下載打卡紀錄、薪資單(證明資遣費計算基準)。
⦿ 錄音蒐證: 在談判過程中進行錄音,證明老闆有解雇的意思表示。
提告流程請參照:
⦿ 寄發存證信函:使用放寬心書狀中的勞資爭議存證信函範本,正式表明立場。
⦿ 勞資爭議調解: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工局申請調解!這是免費的,且若調解成立,效力等同法院判決。
⦿ 民事訴訟:若調解失敗,則進入法院訴訟;若你需要案件協助,放寬心可以提供專業的律師支援。
放寬心|常見問題
Q1:還在試用期被資遣,有資遣費嗎?
有!有資遣費!
勞基法中並沒有「試用期」免責的規定。只要是僱傭關係,就算才上班 10 天就被資遣,老闆一樣要依照比例給付資遣費(雖然金額可能不多),並且要給你非自願離職證明讓你去申請失業補助申請。如果老闆說試用期沒錢,這是違法的,請直接進行勞動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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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老闆說公司沒錢,叫我先回家等通知(無薪假),這算資遣嗎?
如果老闆無限期放無薪假,且未經你同意扣薪,這屬於「不供給工作」及「未全額給付工資」
你可以依據勞基法第 14 條「主動」終止契約(被迫辭職),並要求老闆給付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證明。這是一種變相的被資遣,千萬別傻傻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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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去勞工局申訴會被業界封殺嗎?
這是很多勞工不敢爭取法律權益的原因,但事實上,勞資糾紛紀錄屬於隱私,一般公司在面試時無法查閱你的勞動局申訴或提告流程紀錄。為了保全自己的賠償金與失業補助權益,該爭取的還是要爭取。若擔心談判技巧,可先做法律諮詢。
被資遣是職場的低谷,但不是人生的終點。
放寬心,我們懂你的委屈,用專業的法律途徑幫你把公道和錢討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