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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罵人會被告嗎?罵人「白痴」賠多少?公然侮辱與誹謗罪差別、截圖蒐證與提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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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著手機,看到一則讓你火冒三丈的新聞或貼文,你忍不住在下面留言:「你是白癡嗎?」、「這種腦殘言論也敢發?」發洩完覺得很爽;結果過了兩個月,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說有人對你提告公然侮辱,為什麼這樣就會被告?難道在網路上罵人真的有這麼嚴重嗎?在網路上罵人也會有事?警察查得到是我嗎?我被告了怎麼辦?

 

現在網路世界太恐怖,很多「鍵盤俠」躲在鍵盤後面,以為匿名的面紗可以保護他們不會被法律控管,但「匿名」不代表查不到,如果過於偏激的言論。或是對其他人人身攻擊,的確是有可能會被提告的,相信我們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台灣的法院每天都在處理這種「鍵盤糾紛」,千萬不要以為躲在螢幕後面打字就不用負責,在法律的規範當中,網路世界等同於現實世界的「公共場所」,只要留言讓特定人感到難堪,就可能觸犯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統稱為妨害名譽。

 

一旦成立不僅可能會有刑事前科,最讓人不舒服的絕對是後續的民事求償金額,網路上甚至流傳著一張「公然侮辱價目表」,罵什麼字要賠多少錢都有行情;這篇文章將是你的網路發言法律指南,放寬心將帶你釐清公然侮辱與誹謗罪的差別,告訴你罵人「白痴」、「神經病」在法律上算不算公然侮辱,以及如果你是被罵的一方,該如何進行截圖蒐證、跑提告流程,並計算合理的精神賠償。

 


 

罵人真的會被告?那是公然侮辱還是誹謗罪?

 

在網路上亂噴一頓後,覺得通體舒暢,看著洋洋灑灑的一篇小作文,除了罵人白癡、神經病以外,甚至連他的祖宗十八代都問候了一遍,千萬不要以為這樣都不用負責,只要對方有好好的截圖蒐證,是有辦法直接提起告訴的;假如真的被告了,收到傳票時大家最常搞混的就是:「我到底是犯了公然侮辱還是誹謗罪?」 這兩個罪名都屬於妨害名譽的章節,但構成要件完全不同,刑責也不一樣。

 

🤬 公然侮辱(情緒性謾罵)

 

公然侮辱的成立需要滿足「公然」以及「侮辱」兩個要件,也就是要在「公開場合」,不具備事實內容單純用「貶低人格」的髒話、言語來罵人,那什麼狀況才會滿足這兩個要件?

 


「公然」:指的是在「不特定大眾可得共見共聞之狀況」,所以無倫是現實世界或是虛擬世界,只要讓不特定的多數人有聽聞的可能性,那公然的條件就已然滿足,並不以實際有人聽到為必要;很多人以為在虛擬世界中罵人不會滿足公然這個要件,但很抱歉尤其許多爭執都是出現在網路留言區,網路留言區絕對會滿足「公然」這個要件,所以真的不要以為在虛擬世界謾罵都不用負責。
 

「侮辱」:指的是「抽象的謾罵」,這種謾罵只會屬於個人的意見表達,而不關乎具體事實,並足以令人難堪,進而影響他人之人格、聲譽、社會評價等,不以「實際發生損害」為必要。
 

 

所以只要用任何貶低人格的話罵人,並且是在公開之場合,例如在商場罵人「三字經」、「王八蛋」、「白痴」、「智障」、「賤人」、「狗男女」等人格羞辱性的言論,這時候就不需要證明這句話是真的還假的(因為髒話沒有真假),並且讓對方覺得受辱,就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將面臨拘役或 9,000 元以下罰金,雖然刑度不重,但公然侮辱是會留下前科的。

 

🤬 誹謗罪(講壞話、造謠)

 

誹謗罪的重點在於「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以及「意圖散布於眾」,簡單來說也就是你講了一件「具體的壞事」,並且意圖讓這件事情散佈出去,並且透過散佈這種不實但具體的壞事,近一步毀損對方的名譽。

 


具有「主觀意圖」、「具體事件」:需要滿足「意圖散布於眾」以及「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是要針對「具體事實」而為「不實」之陳述(例如:「他私生活很亂,到處約炮」、「這家店用過期食材」、「他在公司挪用公款」),並且透過散佈之手段達到影響當事人名譽之目的(例如在公開的帳號發布限時動態指責「某某某私生活很亂,到處約炮」,又或是在公司布告欄貼公告指稱「某某某在公司挪用公款」)
 

 

有些人會說我講得是真的啊!我又沒有亂講,這個人真的很淫亂到處約砲啊!這種「講真話」的狀況下還會構成誹謗罪嗎?如果你無法證明你講的事情是「真的」,或者這件事雖然是真的但僅涉「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你就可能構成誹謗罪,所以就算是講真話也不可以胡亂說,因為這件事情是當事人「個人所需要處理的私德事務」與旁人一點干係都沒有;誹謗罪比公然侮辱重,若是透過網路散播(加重誹謗),可處到 2 年以下有期徒刑。

 


 

網路上罵人會有前科嗎?「公然侮辱」髒話價目表是真的嗎?

 

放寬心團隊也知道,有時候情緒上來的時候,很難控制住自己的嘴巴,假設今天真的因為打遊戲打到太生氣,不小心罵了隊友「媽的白癡」事後很怕哪一天突然收到通知說被提告「公然侮辱」怎麼辦,這時候可以來私訊放寬心團隊,讓我們來協助你逃離刑責的苛求;那其實大家最關心的就是金錢類的問題,例如賠償金要付多少?會不會真的「發年終」給對方?罵一句白痴要賠多少?那網路上流傳的「公然侮辱價目表」雖然不是官方標準,但卻也是整理自歷年法院判決的賠償金參考。
 

「那我不罵「白痴」我罵這個人是「87」總可以了吧?我只是說數字啊又沒有真的罵他!」各位網路上的好朋友,千萬不要以為這種詭辯會被法院所接受,台灣人最愛的就是諧音梗了,那諧音梗真的也是充滿在生活中的每一處地方,包含使用在罵人上的創意也是源源不絕,別以為用諧音或縮寫就能沒事,法官也沒有那麼笨,通常都會依據前後文進行判斷,只要意圖是在羞辱人,公然侮辱罪就很難逃。

 

我被告了怎麼辦?能和解嗎?

 

公然侮辱與誹謗罪都是「告訴乃論」,這意味著只要你跟被害人達成和解,對方撤告就沒事了,也不會有前科,也不用繳罰金給政府;所以和解金的談判非常重要,如果你是被告,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諮詢,由線上律師幫你評估合理的賠償金範圍,並撰寫和解書,以免對方拿了錢不撤告。

 


 

被罵了怎麼辦?截圖蒐證與提告流程大解析

 

「啊我就這場手感不好,打遊戲打得不好還要被罵?被罵了我要提告要怎麼提告?」如果你是受害者,想要給這些在網路上罵人的人一些教訓?你要我如何提起告訴? 網路提告最難的不是法律條文,而是「找不到人」。

 

⚠️ 最重要的證據「截圖蒐證」

 

如果真的被罵了,看到這些不堪入目的言論,第一件事絕對不是回罵,如果回罵的話,在法律上也很難站得住腳,如果變成互告公然侮辱,兩個都起訴的話,對自己真的是有百害而無一利,那究竟被罵的時候該怎麼辦?第一個步驟絕對是趕緊截圖蒐證,尤其如果是在遊戲當中被罵的話,如果不趕快截圖,遊戲結束了就很難再找回這些言論;如果是在網路留言區(Facebook留言區、新聞下面留言等)就要趕快趁對方刪除、收回前截圖。

 

截圖不是截那句罵人的話而已,只有截到「你這個白癡」「媽的廢物一個」是不足夠的,完整的截圖證據需要包括以下:

 


完整截圖:包括對方的 ID、罵人的內容、留言的時間(如有)、以及罵人的「場所」(留言區、遊戲內等)
 

證明是你:內容要能辨識出是在罵「你」,畢竟如果針對的對象不是你個人,就很難說對方是在罵你;那如果是在匿名論壇(如 Dcard、Ptt等)呢?要證明對方是在罵你的話,就需要對方是有針對你的帳號、ID進行回覆,任何可以證明對方有指名道姓或影射到你的方式都可以
 

證據效力:手機截圖夠嗎?理論上來說手機截圖是足夠的,只要可以證明「是你被罵」基本上就足夠了
 

 

⚠️ 報警有用嗎?提告流程怎麼跑?

 

「那我截圖截好了之後呢?是要直接到法院提告嗎?這樣不會很麻煩嗎?我也沒去過法院不知道到底要怎麼處理」放寬心,要提告的話不需要直接跑到法院,可以帶著你的截圖好的蒐證資料,到最近的分局/派出所報案,進去就直接跟警察說要提告「妨害名譽」(包含公然侮辱與誹謗罪),這部分警察通常擁有「很豐富」的處理經驗,他們會一步一步的協助你進行報案,通常會包括以下步驟:

 


調查對方帳號 IP:要提告對方也需要先把對方「抓出來」,才能去確定是誰在罵你,這個部分不需要你自己去調查,通常確認報案後警察會發公文給該平臺(例如:Meta、Dcard、Ptt等)要求提供該帳號的 IP 位址與註冊資料,確認對方的現實真實身份
 

抓獲真實本人:警方調查到對方真實身份後,會寄發通知書請對方到案說明
 

查詢的限制:如果對方是用假帳號且 IP 在國外(如 VPN),警方的查緝難度會增加,這時候報警有用嗎?老實說通常這種狀況,查找到對方真實身分的機率會降低,因為此種狀況並非「重大情況」警察並不會大費周章地去找出是誰在罵你,除非對方的言論涉及到影響重大公益、危害社會安全等,才會加大調查的力度;如果是實名制的平台,就比較容易調查到對方真實的身份,抓到人的機率也戶大幅增加
 

 

⚠️ 求償金額怎麼算?和解金額如何談?

 

「啊哈,終於被逮到了!但我其實也沒有想要對方被關,我只是想要對方賠償我一點錢,那費用到底該如何談,對方才會接受?」好不容易調查到對方真實身份並且抓到人後,其實大部分提告的人也只是想要針對「精神受損害」的部分要求賠償;那被誹謗的人除了賠償外,更想要證明的是「自己的清白」,所以還會要求對方需要公開道歉;可究竟這些條件要怎麼跟對方談,才不至於到談判破裂,需要跑後續的繁瑣法院流程?

 

這種時候我們會建議先透過法律諮詢,與律師確認實際的狀況,讓律師透過專業的判斷協助當事人,並且設立一個合理的金額以及和解條件,以期在最大限度維護自身權益的狀況下,又不至於產生後續更多的繁瑣程序;律師在協助判對通常會有以下狀況:

 


金額標準:依據對方的罵人程度、傳播範圍(是在幾百人的社團罵,還是在幾萬人的粉專罵?),以及雙方的社會地位進行討論,設立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合理金額
 

攻防策略: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你的名譽損失,通常公然侮辱的民事求償金額落在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大部分的人在可以負擔的狀況下,會避免後續的繁瑣流程,和留下前科的可能性,進而選擇接受條件
 

 


 

沒有那麼嚴重吧?如何主張「不是公然侮辱」?

 

如果被告了怎麼辦?有沒有不賠錢的方法?在法律上並不是所有罵人的話都會構成公然侮辱,有些所謂的「訟棍」就是透過大量提起訴訟,從中獲取利益,那要如何判斷「狀況沒有那麼嚴重?」此時就會需要律師進場協助討論,如果真的不願意找律師的話,你需要懂得行使防禦權。

 

📝 善意發表言論

 

依據刑法第 311 條,如果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適當評論,即便語言尖酸刻薄也有機會免責;惟這通常適用於「誹謗罪的答辯」因為誹謗罪包含涉及私德的真話,就有可能是用善意言論的條款,如果只是單純罵髒話的公然侮辱,就很難說其中有包含善意的可能性了。

 

📝 非公然之狀態

 

之前有一個律師界的笑話,「兩個律師在包廂罵對方是白痴後,第一件事情是回頭看包廂門是否是打開的」因為公然侮辱有一個最重要的前提是,必須為「公然」之狀態,如果不是公然狀態,就很難滿足公然侮辱的構成要件;所以如果你們是在 Line、包廂中「一對一」互罵,旁邊沒有任何第三人存在時,就很難認其為「公然之狀態」,就降低構成「公然侮辱」的可能性;但要注意如果你把私訊截圖貼出去公審,那就有可能構成誹謗罪或違反個資法了

 

📝 自衛辯護

 

「是他先罵我的!我只是一時氣不過想要反擊,這樣也算是公然侮辱嗎?」如果是對方先挑釁,你一時氣憤回嘴,雖然還是可能構成公然侮辱,但法官可能會認為你罵對方是屬「情有可原」,有可能會給予較優待之判刑條件,這時候保留證據(對方先罵你的截圖)就非常重要;因為這個辯護證明的模式較為複雜,會建議先行找律師進行諮詢,確保可以維護自身權益。

 


 

找律師還是自己告?法律諮詢推薦

 

「我只是想要告對方罵我白癡而已,頂多賠個幾千塊,但我找律師卻需要花上萬才有辦法處理,這樣感覺很不符合成本,那我還要找律師嗎?我可以自己提告嗎?」處理網路上罵人的案件,很多人覺得找律師不划算,因為律師費用可能比賠償金還高。但如果涉及到極大的侮辱,或是需要自證清白時,還是會需要專業的策略,放寬心團隊認為這種狀況,其實「不用委任,但需要諮詢」,如果認為委任律師的費用太高昂,可以透過諮詢的方式,用可負擔的費用,獲取律師專業的意見。

 

📝 寫告訴狀/答辯狀

 

如果你不知道存證信函怎麼寫,或不知道如何寫刑事告訴狀來清楚表達對方的公然侮辱行為,放寬心團隊有律師代寫書狀+諮詢服務,費用相較於委任律師全程處理較為親民,同時又能確保法律效力;不需擔心服務過後會變成「流程孤兒」放寬心團隊會全程引導如何進行,確保當事人在過程中不會迷失,也不會因為錯失良機而損害自身權益。

 

📝 調解與和解

 

實務上,很多公然侮辱案件不太會進入到法院,通常都是在調解委員會解決,但面對對方叫囂或獅子大開口要求天價和解金時,很多當事人因為不懂得談判技巧,又或是不知道該如何設立賠償金標準,而讓權益二度損害;這種時候也不需要「委任」律師,可以洽詢律師是否能陪同出席調解,費用的部分相較於委任全程,也較為平易近人,那有律師協助往往能幫你守住荷包,或者幫受害者爭取到最高的賠償金額。
 



放寬心|常見問題

 

Q1:在遊戲裡罵隊友「廢物」算公然侮辱嗎?

 

算!而且判賠案例非常之多。因為線上遊戲的對話視窗是所有玩家都看得到的,符合「公然」要件,這時候只要罵人內容(如廢物、垃圾、雷包)具有侮辱性,且能連結到特定真實的人(例如對方用本名當 ID,或你們認識),就構成公然侮辱,千萬別以為在遊戲裡網路上罵人沒事,截圖一樣能告

 

Q2:我只有按讚罵人的留言,會被告公然侮辱嗎?

 

通常不會,但有風險。單純按讚通常被視為表達認同,尚未達到「侮辱」的程度,但如果你按讚後又分享,並加註自己的辱罵文字,那你就是公然侮辱的共犯或正犯,建議看到違法言論,不要亂吃瓜,看看就好,以免惹上妨害名譽的麻煩。

 

Q3:提告公然侮辱有期限嗎?

 

有!只有 6 個月。公然侮辱與誹謗罪都是告訴乃論,你必須在「知道犯人是誰」的 6 個月內提出告訴;很多受害者拖拖拉拉,想說給對方機會道歉,結果拖過半年才想打官司,這時候檢察官雖無奈但也只能不起訴,所以一旦發生,請立刻進行截圖蒐證並尋求案件協助,以免錯過黃金追訴期。

 


 

網路發言雖然自由,但絕非沒有界線,不要讓一句氣話,讓你背上公然侮辱的前科與數萬元的賠償。

放寬心,無論你是被告還是原告,用理性的法律途徑解決紛爭,才能讓生活回歸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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