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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不取貨真的會被告嗎?間接毀損罪是什麼?從「忘記」到「惡意棄單」之間的法律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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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越來越普及,幾乎每個人都曾遇過商品寄到超商後才突然後悔、臨時有事、忘記取貨,甚至連當初為什麼下單都不記得。很多賣家都會在賣家商場、貼文當中警告買家,如果不領貨的話會提高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但你可以會想「我就忘了啊?」、「反正我不要也是退貨?」這個有那麼嚴重到要被告嗎?其實取貨不領在多數情況下不會有刑事問題,也不會讓你突然變成被告。

 

但在少數案例裡,不取貨真的會變成刑事判決。

 

之前有一位在兩年間三度向海鮮賣家下單卻從未取貨,造成 5410 元損失的彰化郭姓女子,最終被法院認定為「惡意棄單」,依刑法第 355 條間接毀損罪判拘役 20 日。這件案件之所以值得注意,是因為「忘記取貨」與「惡意造成損害」兩者間的界線並不是模糊,而是法院會逐一檢視消費者的行為是否已經超出一般棄單的範圍。

 

所以理解界線在哪裡,才能知道自己的行為會不會落入風險。

 


 

間接毀損罪與一般人想像的「毀損」完全不同

 

間接毀損罪不是你真的「親手毀掉」他人的財物,它處罰的是利用「欺騙手段」讓他人做出財產上不利的處分,最終造成他人財產上的損害,聽不懂?沒關係,滿足間接毀損罪有三個法律上的要件:

 

 

① 需要有「意圖損害他人」

如果只是單純的忘記、來不及領貨的話,基本上不會滿足「意圖損害」的要件(啊我就真的忘記了ㄇㄟ),所以間接毀損罪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是,需要在主觀上有讓對方虧錢的意圖。

 

舉例來說:我今天看這個商家不爽很久了,我就是想要亂訂貨但沒有要領,讓你白白跑一趟、浪費時間!(這就是真的有想要讓人虧錢的意圖)

 

② 要有「詐術」

也就是行為本身具有欺騙性,例如讓對方誤以為訂單有效,誘使其出貨。這個可以參考剛剛的舉例,如果「下單的意圖不在於購買」的話,那就可以是詐術的一種,因為想要損害別人財產跟想要購買是完全不同的!

 

③導致「財產損害」

例如運費支出、包材成本、無法再利用的食材、平台手續費等。

 

如果真的要成立間接毀損罪,這三者缺一不可!因此間接毀損罪的成立門檻相對來講較高、案件也比較少(因為通常買賣雙方都秉持著和氣生財的想法),法院也通常不會以刑法處理一般棄單問題,因為消保法本來就允許消費者在七日內退貨,網購的反悔本身是可被預見的經營成本,但這並不等於「永遠不可能成立」間接毀損罪喔!

 


 

為什麼一般的「不取貨」不會成罪?

 

那這時候就換賣家跳腳了「我都花時間備貨、出貨了!有些有期限的還會壞掉!這樣成本我不就要自己承擔嗎?那是因為刑事的罪責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容易成立,且多數不取貨的情況都有共同特徵:

 

|忘記取貨(真的是忘記)
|臨時有行程,沒辦法領貨
|預算不足(這個很瞎,但也不是故意的)

 

這些都不是惡意,也無法推定消費者有「要讓商家虧錢」的想法,是故法院也認為:運費、包材等成本,是商家在網路交易中本來就會遇到、可預期的支出,並且網購制度本身就是「消費者七日內可無條件退貨」(除了特殊商品以外)既然法制設計本來就允許「後悔」,自然不會因為棄單而輕易導致刑事責任。

 


 

什麼情況下,不取貨真的會被判刑?法院看的是「程度」

 

「這樣不公平啊!為什麼成本都是賣家在擔,買家就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嗎?!」

 

如果買家有惡意的行為,當然還是要負責!買家當然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只是不是每個棄單都會進入法律程序,因為法院真正重視的是「買家的行為是否已經脫離一般消費者的範圍」,如果只是上面所說的那些看似很爛但實際會發生的藉口,著實很難斷定買家的心態是否是「真心想要損害賣家」的財產。

 

以下案例都被認定具有惡意:

 

❌ 多次、反覆下單卻完全不取貨

彰化郭女三次向同一賣家下單海鮮直播商品,這三次從沒有取貨過,造成賣家成本的損害累積到 5410 元;如果只是單一行為,或許還不會被認定為是惡意行為,但是累積了三次,法院即認為消費者的行為過於集中且重複,不像一般消費爭議。

 

❌ 大量訂單造成明顯損害

台北黃女一次性訂 30 份唐揚雞咖哩後棄單,造成店家 4350 元損失,被判罰金 8000 元。

 

❌ 數量誇張、造成手續費或物流費大量堆積

嘉義林女在蝦皮下一共 107 筆訂單從未取貨,運費手續費共 8008 元,也被法院認為屬於惡意行為而判拘役 25 日。

 

這時候其實可以從上述案件得出幾個共同特點,讓買賣雙方都可以大概知道所做的行為(遇到的行為)需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或是可以請求什麼樣的賠償

 

|訂單數量過高
|時間高度集中
|行為模式不尋常
|商家損害巨大且明確
|沒有合理解釋(通常伴隨其他解釋)

 

法院自然不會把這類情況視為「單純忘記」,所以法院不是單純的要賣家承擔一切責任,而是在合理的「成本負擔」範圍中,法院不會輕易認定購買者是屬於惡意行為,但也不會縱容購買者的行為是可以無限上綱的。

 


 

從輕微到嚴重!取貨不領可能帶來的後果?

 

這時候一定會有爛買家心裡想:「反正我不取貨,只要不要太過份,似乎也不會有什麼責任啊?」這些爛買家不把自己的誠信當一回事,也不會對造成不便感到抱歉,放寬心團隊還是要建議所有買賣家雙方,不要貪圖一時的利益,就賠掉自己的誠信!

 

🚫 平台信用受影響

如果買家被平台列為「黑名單」,這時候平台大多會限制帳號的購買權限,更甚之會直接被取消購買的權益,例如:

 

|無法再使用貨到付款
|無法超取付款
|帳號被降權(停權)
|長期未取貨會被系統列為高風險

 

🚫 賣家請求補償損失

如果貨物寄來真的是忘記了,需要賣家再重新寄送,賣家這時候有權要求:

 

|運費
|包材
|相關手續費

 

🚫 進入民事程序

金額落在 1~10 萬以內時,常會進入小額訴訟範圍;但實務上賣家是否願意提告,取決於時間與成本。

 

🚫 少數情況可能產生刑事責任

只有當行為脫離一般模式、造成重大損害且具惡意時才會成立。

 


 

如果你只是忘記取貨,不需要過度焦慮

 

只要不是惡意行為,一般棄單是不會變成刑事案件,但若賣家找你請求運費,或你收到平台警告,也不需要慌張,任何爭議只要評估清楚,處理起來都不複雜。

 

若你遇到以下問題,放寬心可以協助整理:

 

|賣家主張費用之合理性
|收到正式通知,不知道怎麼回
|想知道自己的責任界線
|想確認是否需要補償
|想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商家想追討損害,不知道怎麼整理證據

 

不論你是消費者或賣家,只要提供完整資訊,放寬心能協助你把狀況具體化,告訴你可以怎麼處理。

 


 

放寬心|常見問題

 

Q:一次不取貨會怎樣?
A:多半不會有問題,但平台會記錄。

 

Q:會不會被告?
A:一般情況極少,除非數量誇張或損害巨大。

 

Q:賣家跟我要運費,我一定要付嗎?
A:看是否符合「實際損害」,不合理請求可以拒絕。

 

Q:不取貨是詐欺嗎?
A:不是。

 

Q:什麼情況會變成刑事?
A:惡意、多次、集中、造成明確損害的情況。

 


 

不要為了一時的衝動,賠上自己的誠信

 

雖然多數棄單不會成罪,但每一次隨意下單、放著不取,確實都在消耗自己的信用。平台會記錄,賣家會受損,而這些行為累積起來,才會讓自己不小心站到風險的一邊。不要為了一時的衝動購物或懶得處理,把自己的誠信賠掉;把每一筆交易收好、回應好,事情自然就不會變成負擔。如果你已經遇到棄單相關爭議,不確定自己的責任或該怎麼處理,放寬心可以協助你判斷,避免因為一次不必要的疏忽造成更多麻煩。

 

放寬心專業團隊誠摯建議各位消費者,理性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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