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生活真的過不下去了,這筆錢我下個月馬上還你。」
「我就說我有閒錢就會還你了,我又不是不還,好啦別吵。」
人家常常說「借錢還錢兩樣情」,借錢的時候把你供為再生父母,還錢的時候反而他才是高高在上的那個人。借錢與否是人情當中一件很考驗感情的事情,最常見的狀況(也是我們最常遇到的)通常是朋友一通電話打來哭訴急需用錢,或是家人親戚信誓旦旦說下個月領薪水就還,你基於信任把錢匯了過去,連張借據都沒寫,基於「我相信我朋友/親人啦」。
結果時間到了,對方開始各種藉口:「最近手頭緊」、「轉帳額度滿了」,最後甚至已讀不回、電話不接。這時候你才發現,原本的好意變成了你的惡夢,不只錢拿不回來,連朋友也做不成了。遇到借錢不還或欠錢不還的狀況,最讓人焦慮的往往不是法律程序本身,而是「我當初沒有寫借據,這樣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嗎?」、「警察會受理嗎?」。很多人因為覺得自己證據不足,或是怕上法院麻煩,就選擇自認倒楣。
其實,只要你有轉帳紀錄和關鍵的對話紀錄,即便沒有正式的借據,你依然有很大的機會透過法律途徑把錢討回來。面對這種民事糾紛,你需要的是冷靜的蒐證策略與正確的申請流程,而不是無效的情緒勒索。放寬心專業團隊可以協助你在這種親友之間的糾紛當中討回應有的公道,但還是誠摯建議,千萬不要隨意借別人錢,不然到時候麻煩的只會是自己。
沒有借據,Line 對話紀錄算嗎?
在完美的法律世界裡,借錢當然要簽借據(借貸契約),上面寫得清清楚楚借多少、何時還、利息多少,但在現實生活中,借錢給親友往往是發生在通訊軟體上,礙於情面根本不好意思叫對方簽名畫押。(對方可能只會說,我們這麼多年交情就不值得你信任嗎?)所以除非是向借款機構、銀行等,才比較容易會有所謂的借據出現。
如果真的相信親友,卻發生借錢不還時,請不要因為沒有借據就放棄爭取自己的權利,因為依照民法的規定,金錢借貸契約只要「雙方合意」且「金錢交付」就成立,不一定要白紙黑字的合約。因此,你的 Line、Messenger 或簡訊對話紀錄,搭配銀行的匯款明細,就是最強的證據、資料整理。
要讓對話紀錄具有法律效力,必須確認內容包含以下三要素:
💡 借貸合意
對方說「借我錢」、「能否周轉」,而你回答「好」、「借你」。這證明是「借」不是「送」。
💡 金錢交付
搭配你的網銀轉帳截圖、匯款單,證明錢真的轉過去了。如果是給現金又沒錄影,舉證會非常困難。
💡 催討事實
後續你傳訊息問「什麼時候還?」,對方回覆「再給我幾天」、「下週給」。這證明對方承認這筆債務的存在。
如果真的遇到債務糾紛,請立刻截圖這些對話並備份(包含對方的頭貼、名稱)。這些相關資料在後續申請支付命令或提告時,效力等同於借據。
警察不管欠錢?為什麼報警沒用?
很多債權人第一反應是:「我要報警告他詐欺!」結果到了派出所,警察通常會說:「這是民事糾紛,我們不受理,請去法院。」這時候你可能會覺得警察吃案,但其實是因為「欠錢不還」與「詐欺」在法律上有很大的界線(延伸參考:遭遇網路詐騙怎麼處理?被詐騙的錢要的回來嗎?從報案、蒐證到法律求償的完整懶人包!)
單純的借錢不還,通常被視為「債務不履行」(民事問題)。除非你能證明對方「打從一開始就想騙你」,例如用假名借錢、捏造虛假的借錢理由(騙說家人生病其實是拿去賭博),才可能構成刑法上的詐欺罪,如果對方只是因為後來沒錢還,或者賴皮,這都屬於民事範疇,警察確實無法介入幫你討債。
所以面對欠錢不還,你需要的是民事法庭的武器!存證信函與支付命令。
自行爭取權益的第一步!寄發存證信函
對方始終不還錢,多次催討無果之後,在正式撕破臉上法院之前,可以先寄一封存證信函給欠錢的那個人(債務人),存證信函雖然沒有直接強制力(當然不可能拿著信就去查封對方財產),但它有兩個關鍵作用:
❗️ 證據保全與催告
證明你已經向對方催討過,且對方已經收到通知。這能中斷「消滅時效」(一般借款請求權是 15 年),也能作為後續起訴的有力證據。
❗️ 心理戰術
很多欠錢不還的人是抱著僥倖心態,覺得你只是嘴巴唸唸。當他收到郵局掛號的正式法律文件,上面寫著嚴肅的法律條款與限期還款警告,往往會因為心虛或害怕被告而趕快處理。
存證信函內容要寫得精準,清楚列出借款時間、金額、還款期限,以及若不還款將採取的法律行動。如果你擔心寫錯或語氣不夠到位,又害怕外面的律師費用高昂,可以洽詢放寬心專業團隊,讓我們用平實的價格協助完成準確的法律文件,所需要的只是填入你的資訊!(延伸參考:債務-存證信函)
CP 值最高的法律武器:支付命令
如果對方收到信還是裝死,或者繼續拖延,接下來就是大絕招,直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對於借錢不還的案件來說,支付命令是最好用的工具,因為它有以下優勢:
💡 速度快
不需要開庭,只要法院審核你的證據(借據或對話紀錄)沒問題,大約一個月左右就會核發。
💡 費用低
聲請費用只要 500 元。
💡 效力強
一旦支付命令核發,對方在 20 天內沒有提出異議,這份命令就確定生效,效力等同於法院的確定判決。你可以直接拿著它去國稅局查對方財產,並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押對方的薪水、存款或拍賣不動產。
申請流程並不複雜,你只需要填寫支付命令聲請狀,附上你的證據、資料整理(匯款單、對話截圖),寄給對方戶籍所在地的法院即可。這是處理欠錢不還最標準且高效的 SOP。但是要注意,如果對方在 20 天內提出異議(他不需要附理由,只要說有意見),支付命令就會失效,案件會直接轉為正式的民事訴訟(調解或審判)。雖然變麻煩了,但至少你已經跨出了法律程序的第一步。
萬一沒有對話紀錄也沒有借據?
這是最棘手的情況,通常發生在現金借貸且雙方關係極為親密(如情侶、親兄弟)的時候。如果沒有任何白紙黑字的相關資料,法律上真的很難幫你。
這時候你需要「製造證據」。試著透過 Line 或簡訊「套話」,例如傳訊息給對方:「上次借你的那 10 萬塊,因為我最近急用,能不能先還我一半?」如果對方回覆:「我現在真的沒錢,下個月再還你」、「那 10 萬我不是說好年底給嗎?」,這些回覆就間接承認了債務的存在與金額。
取得這些新的對話紀錄後,你就可以依照上述流程,先發存證信函,再聲請支付命令。如果連這樣都無法取得回應,且金額較大,建議尋求專業的法律諮詢,評估是否還有其他間接證據(如證人)可以使用。
討債的禁忌:不要以身試法
面對借錢不還的無賴,情緒憤怒是正常的,但請絕對不要使用非法的討債手段,例如去對方公司拉布條、在網路上公審貼對方照片罵騙子、半夜打電話騷擾,甚至是暴力威脅。
這些行為不但拿不回錢,還可能讓你先背上「妨害名譽」、「恐嚇」、「違反個資法」等刑事罪名。在常見爭議中,很多債權人就是因為一時衝動,結果反而要賠償債務人精神慰撫金,得不償失。堅持合法的法律協助途徑,才是保障自己權益的正道。
拿回血汗錢,你需要行動
借錢給朋友是情分,要錢回來是本分!面對欠錢不還,不要讓高昂的律師成本費用影響自己的判斷,放寬心透過平實的價格以及清楚的指引,讓你可以越早展開求償行動,拿回錢的機率就越高。因為時間拖越久,對方的財產可能早就脫產轉移,或者人也跑路了。
從整理對話紀錄開始,善用存證信函與支付命令,一步步建立你的法律防線。放寬心法律服務理解你的無奈與急迫,我們提供完整的工具協助你追回欠款。
放寬心|常見問題
Q1:我只有匯款紀錄,但對話紀錄刪掉了,這樣還能告嗎?
有難度,風險較高。
只有匯款紀錄只能證明有「金錢流動」,但無法證明是「借貸」。對方可以辯稱那是你還他的錢,或是你送他的禮物(贈與)。除非你能找到其他旁證(例如有證人聽到他跟你借錢),否則單憑匯款單聲請支付命令,對方很容易提出異議。建議先嘗試透過訊息重新確認債務內容,製造新的對話紀錄。
Q2:對方已經脫產了,名下沒有財產也沒有薪水,申請支付命令有用嗎?
還是有用。
雖然對方目前沒錢,強制執行可能換來一張「債權憑證」(證明他欠你錢但現在還不出來),但這張憑證讓你保有追討的權利。你可以每隔一段時間就去查他的財產,只要他未來有工作(有勞保薪資)、繼承遺產或中了樂透,你隨時可以執行。如果不走法律程序取得執行名義,等到 15 年時效一過,他就真的不用還了。
Q3:借據上沒有寫還款日期,是不是就不能叫他還?
不是。
依照民法第 478 條,未定返還期限的消費借貸,貸與人(你)可以定一個月以上的相當期限,催告返還。也就是說,你只要寄發存證信函,在信中限期他「一個月內還款」,時間一到他不還,就構成遲延給付,你就可以開始計算利息並進行法律追訴。
別讓你的善意變成對方的提款機。面對賴帳的朋友,法律是你最後的靠山。
|想申請支付命令但不會寫? 前往 [放寬心文件服務] 取得標準聲請狀範例。
|對方提出異議進入訴訟? 諮詢放寬心專業團隊教你法庭攻防。
|案情複雜需要專人處理? 聯繫放寬心案,讓我們幫你追回正義。
放寬心,把應有的權益討回來,不需要默默隱忍!